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違規日期
- 2021/0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4日9時57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潭平路569號查察,於廠區周界外發現明顯白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場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正在燃燒場內之廢樹枝等木材,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路四段一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潭平路569號22.5212213,120.411014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