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政府環
  3. 長運建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運建設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1101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4/11/07
違規日期
2024/10/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指定清除地區,違規設置大型廣告看板。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本市污染環境行為)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及「桃園市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附表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里忠勤街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西路之1210656號公用燈桿
統一編號
5481351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