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浤安牧場

文號
30-111-08002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8/24
違規日期
2022/07/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41,99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7月9日派員稽查,巡視場外右側溝渠發現有廢水排放行為,經查場內榨乳室之牛乳流至集水溝後,因水溝阻塞使廢水疏漏經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0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7,90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82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1995元整,另本案於111年7月9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10)限期111年7月9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7月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東昇里柳營五四九之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溫厝部小段五八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