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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28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違規日期
- 2021/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光和里光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光和里光和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