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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4/06
- 違規日期
- 2022/02/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24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M01」稽查,稽查M01製程CEMS(排放管道P001)111年1月20日2:00起至9:00硫氧化物監測值超過標準(120ppm)共8筆,再查當日操作狀況超標原因係因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034)洗滌液管線破管,該期間循環泵停止運轉(製程仍操作中),有稽查照片及貴公司運轉檢點紀錄表可稽;前述固定污染源相關設施故障、修護。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之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石榴路三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石榴路三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