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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2/17
- 違規日期
- 2023/0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現場發現金屬噴砂處理程序(M05)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20)曾於110年更換48個濾袋,惟111年無更換濾袋之紀錄(許可操作條件1年更換1次),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後湖里忠孝路七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東區後湖里忠孝路7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