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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10080
- 處分日期
- 2025/01/16
- 違規日期
- 2024/10/2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民眾提供貴公司夜間施工聲明書及相片顯示,貴公司於113年10月23日1時16分在永康區永和段664地號工地調度車輛前來,因機具設備重量仍使用電動捲揚機進行吊具作業至車輛載運後收工,貴公司未申請夜間施工許可並超過噪音管制時段夜間十時後仍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營建工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8日環空字第1100013709A號公告事項三、(三)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則第2點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和段66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