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友鵬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友鵬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6002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18
違規日期
2025/04/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336,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局114年4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廢水未妥善收集,於廠區地面漫流後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於該股廢水排放口測得溫度44.1℃(標準值35℃),未採取維護緊急應變及防範措施,亦未於事發三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6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28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10),限期改善至114年4月28日,本局於114年4月2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七街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七街三八、四○、四二號
統一編號
23876469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