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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牧場

文號
30-111-01000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3/25
違規日期
2021/11/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5,75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牧場厭氣池廢水疏漏至溝渠造成下游灌溉渠水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753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玉豐段○○四九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玉豐段47、49-1、53、80、8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