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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2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25
違規日期
2022/0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梅獅路359號從事倉儲理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4日上午8時16分接獲消防隊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倉庫火災之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明顯消防廢水經廠內雨水溝渠再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道路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貴公司應妥善收集消防廢水及將受污染區域清理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1年5月4日至該址複查,經查獲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前開缺失,消防廢水仍經廠內雨水溝渠再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道路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二一八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359號
統一編號
226625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