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06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6/09
- 違規日期
- 2017/03/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法務部調查局所屬土地,該建築物於106年3月30日先行動工施作圍牆工程,總工程進度達100%,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先行營運(動工)至106年4月底前,未連線申報前月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或營運狀況資料、事業廢棄物產出之種類及描述、數量、再生資源項目、數量等資料(如無產出廢棄物時,亦應連線申報無產出廢棄物狀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國中街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法政段650-2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