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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違規日期
- 2021/10/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至貴公司周界外下風處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作業,官能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0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工業區)5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一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限改日期:111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二、一三六號、復興路一巷三二弄一五、一七之一、之二、之三、之五、一九之一、之二、之三、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513巷1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