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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13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違規日期
- 2019/10/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安路81號,從事再利用機構(肥料製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再利用產品主要以肥料登記證(肥製(質)字第0608009、0608021號),商品名稱為「明星佳農牌明星基肥」、「佳農有機質肥料」為主要產品。查核貴公司107年1月至108年7月間網路申報資料發現,其產品產出量高於原料使用量,尚不合理,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現場稽查,核對出貨單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其產品產出量確實登載有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安路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安路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