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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違規日期
- 2024/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來函表示經勾稽於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間申報資料,發現該公司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B-0299)於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間未有清運聯單記錄,疑似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情事。2.現場確認業者表示因停工,前述廢棄物已於前次清理完畢,已無貯存情事,前述申報資料係屬誤植,惟未依規辦理廢棄物貯存、清除及處理情事之申報作業,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西路三三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西路三三之三號24.07207207207207,120.69463618520936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