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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1/15
- 違規日期
- 2024/10/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大堀里大湖路二段92號從事金屬加工業,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4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鐵及廢塑膠)販售給資源回收場,未依規定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限期貴公司於113年7月24日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前往複查,查貴公司仍將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鐵及廢塑膠)販售給五金行,未依規定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新榮里新榮路二二三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堀里大湖路二段9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