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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垃圾焚化廠

文號
20-114-010001
裁罰機關
臺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1/06
違規日期
2024/07/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P101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稽查檢測,氮氧化物及排放流率相對準確度稽查結果未符合CEMS管理辦法附錄二(七)及附錄八(七)性能規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成都南路七○九號
違規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成都南路709號
統一編號
12072210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