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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3/06
- 違規日期
- 2019/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1日會同本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R-0701與成品區貯存位置、製造程序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不符。本案限期於108年11月30日前改善完成在案,經本局108年12月12日前往稽查確認貴公司仍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