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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12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違規日期
- 2018/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192號),經查原核准設置之清除機具(車號:068-UM)於107年2月21日過戶予其他公司,惟未檢具變更申請表向本局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即逕行過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二一七巷十一弄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217巷11弄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