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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1/09
- 違規日期
- 2019/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富興派出所於108年01月09日於本縣寶山鄉三峰路一段473巷附近道路(寶山鄉雞油凸段三叉凸小段1-4地號)攔查,台端企業社所屬車輛(車號:579-RV,駕駛:劉勝清),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富興派出所並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所出示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制遞送三聯單(廢棄物代碼:R-0503)檢查,惟查證後非屬有效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東南街五三巷六弄一四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雞油凸段三叉凸小段1-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