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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裕畜牧場

文號
40-112-10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05
違規日期
2023/09/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712巷101號從事畜牧業,案經本局112年9月5日前往稽查,稽查時正以燃燒廢木材蒸煮廚餘中,查該廢木材來源係由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R-0701),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臺端未取得廢木材再利用身份,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圳股頭段古亭小段七六二之一、七六三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712巷10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