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力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力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3002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3/25
違規日期
2021/02/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4號從事生產不銹鋼管配件、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本局於110年2月26日稽查貴公司發現金屬熱處理程序,已符合第四批第一類金屬熱處理程序之規定,且硝酸總用量為35,280公斤/年,已超過金屬品加工程序之酸鹼液使用量20公噸/年之規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且於取得許可試車前不得操作。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四號
統一編號
227733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