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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10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23
違規日期
2017/08/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TZ-02(牌照狀態:更改車號為08-6B)及Z6-526(牌照狀態:變更車號及車主),與原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據本局本局106年8月11日執行清除機構車籍查核結果暨本局106年9月18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90102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凱旋路二○八號六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凱旋路二○八號六樓
統一編號
1638254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