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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違規日期
- 2020/0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一廠(管制編號:K8195075)係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察,本府核准該廠廢棄物處理許可量為5800公噸/月,惟該廠108年12月份廢棄物處理收受量為6576.444公噸,已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每月廢棄物處理量總額得有許可處理量上限10%之容許值,貴廠共可處理廢棄物量為6380公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