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違規日期
- 2017/07/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稽查人員於106年7月27日派員至現場進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運作中,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廠內車輛通行路徑採混凝土鋪設,惟有塵土堆積致有路面色差情形,記缺失4點;另現場查核貴公司廠內運輸車輛離開貴公司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10點;另現場查核貴公司製程污染源設備未能隨時保持封閉狀態,記缺失4點;以及現場查核貴公司空污防制設施監測儀表無法顯示讀值,顯示設備未能正常操作,記缺失4點,缺失記點合計22點,以上所述核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碧洲里草溪路七三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碧洲里草溪路七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