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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6/21
- 違規日期
- 2019/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中的沙拉油加熱爐(E020),其排放管道P014連續排放黑煙,於該煙囪東南方目測判煙,前3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50%,未符合排放標準(不得超過不透光率2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鎮北村建國路一段一○二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鎮北村建國路一段1024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