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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51
- 處分日期
- 2025/02/27
- 違規日期
- 2024/08/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6日派員前往大溪區月眉里月眉路180巷72號廠房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新味香豆干店,從事豆類製品製造(豆腐),查該廠製程廢水以管線收集至沉澱槽,經沉澱後再由管線排放至廠區外溝渠,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乳黃色製程廢水流至廠區外溝渠產生明顯色差及豆渣堆積,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溝渠),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月眉里月眉路一八○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月眉路180巷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