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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68
 
            
            
            
                
- 處分日期
 
                - 2023/11/22
 
            
            
                
- 違規日期
 
                - 2023/10/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55號),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20日派員至本市桃園區富國路211號(桃園區星見段475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廢木材、廢塑膠、水泥塊、磚瓦等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代碼:D-0599),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愛七街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區富國路211號(桃園區星見段4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