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8001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05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核准納管排放量116.8立方公尺/日,經本局113年7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7月1日(水錶讀值148216)與7月2日(水錶讀值148415)排放量相差值為199立方公尺/日,另同年7月3日(水錶讀值148518)與現場放流水水錶(讀值148744)排放量相差值為226立方公尺/日,綜上,貴事業廢水排放量大於核准量,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變更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統一編號
- 24527031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