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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28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違規日期
- 2020/12/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時,發現貴廠109年1月至11月之玉米胚芽原料使用量合計為7,193.8公噸(許可核定輛:6,800公噸/年)及自來水使用量為1317.4公噸(許可核定量1152噸/年),顯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明昌里中興路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明昌里中興路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