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5/0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114年2月17日民眾陳情案件稽查作業。2.本局114年2月17日13時55分派員至陳情地點稽查,現場○○於進行土地整地作業,回填物為營建產出物,產出物成分為土、石、混凝土塊(粒徑大於10公分)並夾雜鋼筋,水管,磁磚,磚塊,數量約14立方公尺,9車次,並請產源的建設公司到場說明,產源為草屯鎮加老路59號旁建設公司39戶建案經理。3.經理表示這些產出物,因本基地為本公司已購置,出示購置證明,本基地現進行整地,以供日後興建新的建案。4.本案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告發。同時請於114年2月24日將營建產出物送到合法土資場處處理完妥並出示證明宋本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市政北二路二三六號一三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新廍段73、74、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