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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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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北屯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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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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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12-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違規日期
- 2023/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連鎖超級市場(品牌: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據消費者反應自備環保杯至貴公司消費有拒絕給予折扣情形,經本局於112年3月25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貴公司代表宋小姐表示,如消費者僅自備一個飲料杯購買兩杯買一送一咖啡,並使用一個店家紙杯,櫃台系統無法顯示折扣,故無法提供買一送一僅自備1個飲料杯之消費者購買優惠折扣8元,貴公司未提供自備飲料杯折扣至少5元之優惠,屬實無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四(一)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四一七及四一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四一七及四一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