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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1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1/16
- 違規日期
- 2023/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搜索票於112年9月6日前往本市大社區京中一街66號1樓及本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199巷158-6號1樓進行搜查,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17號),登記營運紀錄存放地址為本市仁武區京中一街66號1樓,惟稽查現場實際存放地址為本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199巷158-6號1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水管路三巷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京中一街66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