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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50015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違規日期
- 2023/01/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前於111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無每年校正紀錄,以111年12月6日環水字第1110141329號函限期於111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2年1月5日稽查仍無法提供校正紀錄,未完成改善,按次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800元整,本局於112年1月1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2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及同法第6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七一巷七弄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大橋里中山南路四七一巷七弄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