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20043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21/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起造位於本市土城區之營建工程(工程名稱:璞真土城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建築執照:新北市107年土建字第00007號、地點:本市土城區明德段60地號及61地號),經查該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10年2月26日廢棄物清除出場之清運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學士路上工地(新北市107年土建字第00007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