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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18
- 處分日期
- 2022/06/29
- 違規日期
- 2022/06/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10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8,檢測頻率為第2級,需每六個定期檢測一次,惟查貴公司自110年5月13、14日執行定期檢測後,至110年12月31日前皆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每六個月檢測一次,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六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6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