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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57
- 處分日期
- 2019/12/29
- 違規日期
- 2019/1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1月27日06時08分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01之2號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場作業並於廠後方設置鍋爐,且焚燒鍋爐作業使用木材(棧板)導致煙囪排放大量黑煙,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貴公司表示係廠內空氣過濾系統破洞,並於11月30前維修裝設完成,本局現場已請貴公司立即停止燃燒,並盡速請設備廠商維修保養,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一○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10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