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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7/13
- 違規日期
- 2017/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鋁鑄造製造程序M01(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40-00號),本局於106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現場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 現場A101壓差值約300mmH2O,已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值50~150 mmH2O。(二) 現場無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及污染源檢查及保養紀錄報表,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上楓里楓林街二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上楓里鳳鳴路一之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