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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100005
- 處分日期
- 2017/10/23
- 違規日期
- 2017/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寶德汐止福德段796號住宅新建工程」,現場進行鷹架上水泥固化清除作業,雖設置有防塵屏、防塵網等防制措施,惟未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致使粉塵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一一五號一三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55巷旁(汐止福德段79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