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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33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違規日期
- 2021/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棄物D-0699廢紙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8月3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8305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8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9月6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九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路一九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