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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3/22
- 違規日期
- 2022/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廠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02及D-1504)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E540133911100007及H53B02761110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草漯里建國路十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