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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1/06/10
- 違規日期
- 2021/04/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巨鋼企業社現場以回收廢料(鋁料)經1具坩鍋爐(容量約813公斤)熔融後,進行模具成型為鋁錠出貨販售,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七三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73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