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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2-01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1/10
違規日期
2012/12/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罰鍰金額
NT$2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山二四五號
統一編號
113848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