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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5/26
- 違規日期
- 2021/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作業係以粉體塗料為原料,經攪拌機攪拌後再分裝出貨,清洗攪拌機作業產生之廢水貯存於地下貯槽(約500公升),其高色度廢水委託合格清除機構(日祿環保公司)以槽車清運至廢水處理廠處理(嶺蓁水科技有限公司,即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貴公司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業別,項次8),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未取得許可前全部停工。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五九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26巷22-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