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100025
- 處分日期
- 2024/10/18
- 違規日期
- 2024/0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3年1月2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查位於貴廠側門水溝蓋裡發現乳白色液體及少部分鐵屑,經本局調閱貴廠監視器畫面發現貴廠人員於前開處係從事洗桶事宜,據貴廠人員表示磨床製程中參雜切削油及水並以鐵桶盛裝廢油混合物,惟係因鐵桶仍殘留些許油漬及鐵屑,其因洗桶產生之廢液未依規定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逕自處理排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八德二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二路1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