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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昇牧場

文號
40-110-02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2/25
違規日期
2020/1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1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11月3日14時26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放流口及周邊溝渠查察,其放流口未排放廢(污)水,另該場周邊溝渠未發現不明管線及異常排放廢(污)水之情事,惟於該場下風處道路聞有些許豬屎異味。2.遂本局至該場後方之廢污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處,發現禽蓄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並有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3.已現場告知該場負責人洪○○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另有關該場異味及廢(污)水,仍請業者加強相關防制(治)措施,以維護鄰近區域空氣品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段一九○五、一九○六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村105號之1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