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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37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違規日期
- 2018/1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製程係以砂、石及水泥為原料經拌合後注入模具成形,且從事預鑄箱涵、預力電桿基樁、預力混凝土管、離心混凝土管、預鑄人孔、手孔、高壓混凝土磚、預鑄溝蓋板等或其他水泥製品製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因貴公司已於108年1月18日提出操作許可申請故不另予限期改善,惟未取得本局准予試車檢測或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操作。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太白里通天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太白里通天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