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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63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違規日期
- 2023/04/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區〔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D-2403)、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R-2408)、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棄物代碼:D-0201)〕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貯存廢棄物而放置液鹼(產品原物料代碼:180042)及其他廢棄物混合物;廢酸性蝕刻液(廢棄物代碼:R-2501)於核准之廢清書僅2座貯存槽,惟稽查當時發現有3座貯存槽,另發現現場有3座〔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之貯存槽,未登載於核准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前述違規事實應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而未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