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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鰻蝦輸出業同業公會

文號
34-111-04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4/13
違規日期
2022/01/06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會水產品檢驗中心稽查,於一樓房間查有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含量99%W/W共5瓶22.7公斤(含瓶重)),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含量95%W/W以上共2.831公斤);惟貴公會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二四號八樓之三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