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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5/01
- 違規日期
- 2020/04/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8年1月至109年1月申報情形,發現貴廠廢氣處理程序(000004)原物料之自來水(360001)及其他醇類化學製造程序(180189)之原物料使用量與產品產出量於108年1月未申報;另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230999)於108年8月至109年1月未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