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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37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違規日期
- 2019/1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232-02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2月2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公司製程M02之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其檢測結果為1,3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標準值1,000,有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1774)及檢測報告書(專案編號:EA-108A3867)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六安一一七之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六安117-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